根据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费率的通知》(津住建筑便函[2019]44号)精神,软件进行升级。 (1)新建文件、新增专业工程时,规费费率由44.21%调整为37.64%。 (2)“汇总统计”中“费用比例计算”增加“规费费率标准”选项。